顾敏康:重视维护外劳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3-04-07 03:21:02      【来源】香港商报

香江智汇秘书长 顾敏康

特区政府许多施政措施的出发点是好的,但不排除有时因对某项措施预判不足,监管不当而导致出现漏洞,甚至走样。

因应本港院舍人手不足情况,政府在去年第五波新冠疫情期间推出院舍输入护理员特别计划,通过输入内地护理员以解决人手荒的问题。据政府披露:输入护理员的薪金不得低于政府统计处编制的护理员每月工资中位数;成功经特别计划输入护理员的院舍必须缴付雇员再培训征款;院舍必须与输入护理员签订指明的标准雇佣合约,内容与现时 “补充劳工计划”下的标准雇佣合约大致相同。

毫无疑问,政府适度输入内地护理员,既有助解决本港院舍人手严重不足的问题,亦增加内地护理员的就业机会。这本来是体现两地人员自由流动、解决香港老龄化问题的多赢举措,值得称赞。但是,如果政府在推行政策的过程中疏于监管,或者后知后觉,难免出现问题。

果然,有本港媒体接获多名内地护理员求助而进行调查,揭露了有院舍串谋中介透过伪造 “劳务合同”,巧立名目向外劳收取所谓的 “劳务费”或杂费,常年累月侵吞外劳两至三成月薪。为迫使外劳就范,有院舍甚至扣起她们出粮的银行卡,遇有不从者,院方会“亲押”外劳到银行强行提取 “劳务费”。由于银行账目纪录确实显示院舍出足粮,以致劳工处也未能发现异样,增加调查难度。部分外劳也敢怒不敢言,唯恐失去工作就白费之前缴交的上万元人民币来港工作费用。

立法监管外劳中介机构

如果属实,则如此侵权行为当然要被谴责或追究法律责任,而关键是如何健全制度和堵塞漏洞。首先就是要规范好外劳中介机构。据报道,内地护理员赴港制度的“判上判”情况普遍,中介或家政中心收取高额“报名费”后,将护理员一再转手至其他中介,层层“抽水”。对此,政府可考虑发布符合资质的外劳中介机构名单,只有名单上的外劳中介机构才能 经营有关业务。其次是严格中介佣金标准和雇工工资标准,增强透明度。为了防止不良院舍变相要求外劳支付额外“劳务费”,政府应当设立匿名举报热线制度,及时跟进有关投诉。第三,政府应安排来港外劳有关培训课,加强维权宣传教育,增强外劳自我保障意识。第四,政府要建立与内地政府资讯沟通机制,劳工督察定期到聘用输入劳工的机构进行巡查。第五,修订法律,将有关违法行为刑事化,增加阻吓功能。改革司法程序中对外劳不利的举证责任,同时以简易程序加快案件审理,防止外劳因司法程序复杂而不敢维权。

可喜的是,香港警方已经采取行动,日前以涉嫌 “串谋诈骗”罪名拘捕涉事护老院集团的两名负责人。未来政府还计划输入餐饮业、建造业、运输业的劳工,内地护理员被侵权的情况也同样可能发生在其他行业。因此,唯有健全制度与加强监管,才能使有关施政措施产生良好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