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观点】崔剑:依法判决揭示乱港势力真相
【发布时间】2025-12-18 04:07:27      【来源】橙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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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判黎智英三项罪名全部成立

香港高等法院15日就黎智英案做出裁定,黎智英被控的一项“串谋刊印、发布、要约发售、分发、展示及/或 复制煽动刊物罪”,以及两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三项罪名全部成立。本案是《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首宗涉及“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的案件。案件自2023年12月18日开审,审理时间长达156天。在审理过程中,法庭采用大量的证人证言,事实和证据,充分揭示黎智英干犯的种种罪行,以及罪行背后黎智英煽动香港市民对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憎恨和对抗的意图,谋求外国对国家和香港进行制裁封锁等敌对行动的目的。高等法院的裁定,充分证明《香港国安法》对国家安全和香港繁荣稳定的有力保障,任何企图反中乱港、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都难逃法律的公正制裁。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乃至做出判决后,有外国势力假借此案抹黑香港,打着“新闻自由、言论自由”等旗号,干涉法院的独立审判。事实上,本案判决清楚表明,黎智英并非因言获罪,也不是因为其政治观念而受审。法庭做出决定时,只是单纯考虑控方是否已将各项被控罪行,证明至毫无合理的疑点。通过审理过程中披露的证据和最终的判词,市民能够清楚的看到,多年来黎智英都是在利用媒体平台,打着新闻报道的幌子,真正从事的是乱港煽动,以及勾结外国势力制裁、封锁香港等违法行为。因此,本案的裁决是严格依照法律程序独立作出,绝不容许外部势力抹黑和干涉。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法庭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庭审全程开放予市民和各国驻港代表旁听。在156天的过程中,黎智英本人出庭作证长达52日,有充分时间向法庭阐述被告方的证供。然而,三位法官拒绝接纳他的证供,并指出黎智英作证时存在多处自相矛盾、前后不一,并出现多次闪烁其词,证词不足为信。相反,法庭认为控方提供的6名证人都被深入盘问,法庭通过庭审表现、以及有关的文字信息和电邮等证供,接纳他们的可靠性和可信性。通过这些证人的作证,法庭确信获得了清晰有力、不容争议的证据,证明黎智英实施了煽动以及串谋外国制裁内地及香港等罪行。在铁证面前,不论黎怎样狡辩,都无法改变他憎恨国家、对抗香港的立场,以及确凿无疑的犯罪意图。


目前本案被告已被定罪,等待黎的将是求情程序及刑期公布。然而,国家安全的风险依然存在,不容丝毫掉以轻心。从本案判词中就可以看到,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前后,黎智英采取完全不同的手段和策略。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前,黎一直是公开、直接的请求外国制裁内地与香港;到《香港国安法》实施后,他的态度转为含蓄而隐晦,但行为目的从未改变,反而更加明确和激进。根据法官的判断,我们看出他唯一做出的改变只是形式,而非实际行为,他的违法意图依然如故。《香港国安法》实施前后,类似的行为具有极大迷惑性和欺骗性。本案的裁决,令广大市民认清黎智英等反中乱港势力的真相,大众应共同参与维护国安,协力守护香港来之不易的稳定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