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健慈:梅儒瑞抹黑国安法 自暴其短自取其辱
【发布时间】2023-01-30 04:50:57      【来源】文汇报

傅健慈 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副主席 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

美驻港总领事梅儒瑞在香港经济前景研讨会上大放厥词,公然诋毁香港法治和自由,抹黑香港国安法和人大释法,唱衰香港营商环境,香港特区政府直斥纯属无事生非,危言耸听;外交部驻港公署发言人表示强烈不满,予以严厉谴责。美国政府和政客一直故伎重施,诋毁香港特区法治、权利和自由,干预香港司法独立,为反中乱港分子撑腰,试图破坏香港繁荣稳定,只会自暴其短,自取其辱。国家安全的风险在本港逐步浮现,更凸显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释法完全正当、必要、及时、合法,保障香港国安法和本地法律正确实施,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香港繁荣稳定。

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是人民美好生活的保障,对世界上所有国家而言,国家安全都是头等大事。香港特区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负有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香港市民亦与全国人民一样,负有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共同义务。

2019年修例风波期间,黑暴横行香港,破坏活动频频出现,反中乱港分子打着“民主自由”的幌子,鼓吹“港独”、“自决”、揽炒信息,并制造议会乱象,意图藉选举夺权,为特区社会和政治体制带来极大安全风险,严重破坏香港的繁荣稳定,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但是美国“民主灯塔”“人权卫士”却视若无睹,默不作声,其虚伪面目早已被世人看穿、遭世人唾弃,根本不配当什么“人权卫士”,更没资格充当颐指气使的“教师爷”。

美国国安条文更多刑罚更严

在特区面对前所未见的危机下,中央果断应对,制定实施香港国安法,建立了香港特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健全法律和执行机制。香港国安法主要针对四项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最高刑罚是终身监禁,打击的是极少数,保护的是广大香港居民。香港国安法有效恢复香港社会稳定,让香港走出黑暴阴霾。

美国最少有20条国安法,包括《间谍法》、《敌对外侨法》、《国家安全法》、《中央情报局法》、《保护美国法》、《12333号总统行政指令》、《外国情报侦察法》等。近年,美国以《间谍法》起诉著名的泄密者,包括曼宁 (Chelsea Manning) 、亚桑奇 (Julian Assange) 和斯诺登 (Edward Snowden) ,被批评打压泄密者,引起寒蝉效应。相比香港国安法,美国的国安法条文繁多,更严苛地限制人权自由,刑罚更严厉,可以未经起诉而长期拘留疑犯进行调查,甚至罪成可判处死刑。一向推崇“人权自由”的美国,“人道”何在?

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和香港国安法的相关规定行使解释权,是“一国两制”原则下的重要一环,体现法治原则。人大释法没有直接处理具体司法案件,只是厘清有关法律规定的涵义和适用法律的依据,绝不存在损害香港法院受基本法保障的独立审判权和终审权的问题。人大释法提供清晰途径,让香港特区自行解决有关海外律师是否可以按专案申请方式参与涉及国安案件的争议。

香港法治仍稳居世界前列

香港回归祖国逾25年了,中央政府始终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充分保障香港居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与自由,“一国两制”方针在香港成功实践,举世公认。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香港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地位得到巩固,高度自由开放和一流的营商环境得到提升,2022年香港再度获评全球最自由经济体,香港的法治在全球法治排名中稳居世界前列。

梅儒瑞罔顾事实真相,践踏国际法精神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恶意攻击国安法,诋毁香港特区法治、权利自由,唱衰香港营商环境,充分凸显其乱港遏华的险恶用心,必须马上停止干预香港的事务,插手中国的内政,否则只会破坏中美两国的关系和经济建设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