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禹:修改选举法落实爱国者治澳
【发布时间】2023-06-16 06:05:00      【来源】澳门日报

近日,澳门特区政府公布咨询文件,将修改《行政长官选举法》和《立法会选举法》提上日程。  

完善选举资格审查机制,是这次修改两部选举法的重要内容。相关修改主要包括:一是明确行政长官选举被提名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参选人在参选时应签署拥护和效忠声明书,拒绝签署声明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者,均不得参选。  

二是明确由澳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对行政长官选举被提名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参选人及立法会议员候选人是否拥护基本法和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书。  

三是选举管理委员会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出具的审查意见书作出的资格审查决定,不得向选举管理委员会提出声明异议或向法院提起司法上诉。  

四是将资格审查的标准法定化,将二○二一年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制订的"七条准则"入法,以列举方式形成负面清单。  

五是设置禁选期,自选举管理委员会作出不具有参选资格的决定起一定期间内,被取消参选资格者不能再次参选。  

六是完善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资格条件,明确要求拥护基本法和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否则丧失参选资格或任职资格,审查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参选资格的机构由行政公职局改为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  

七是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改为常设性质,以便及时处理在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五年任期内倘有委员丧失资格的情况。  政权必须掌握在爱国者手中,这是世界通行的政治法则。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人民会允许不爱国甚至卖国、叛国势力和人物掌握政权。"爱国者治澳"是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针,保障澳门特别行政区繁荣稳定、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是事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事关澳门的长期繁荣稳定的根本原则。 

当前,随着"一国两制"事业进入新阶段,澳门特别行政区在维护国家安全领域面临新要求、新挑战,有必要从进一步落实"爱国者治澳"原则的角度,对《行政长官选举法》和《立法会选举法》的规定加以完善。二○一九年香港"修例风波"后出现的动荡变化,是香港历史上抹不去的"疤痕",也给澳门敲响警钟。借鉴香港完善选举制度的经验做法,同时立足澳门实际情况,从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上进一步落实"爱国者治澳"原则,与时俱进完善选举制度、更有效维护宪法和澳门基本法确立的宪制秩序,是这次修法的最主要考虑。 

这次修法符合宪法、基本法。澳门选举制度由基本法正文相关条文及其附件一、附件二,以及本地的选举法律《行政长官选举法》和《立法会选举法》等加以规定。这次修改澳门选举制度的出发点,是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澳"要求,把澳门以往选举,特别是二○二一年第七届立法会选举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加以法律化制度化,从而构建一套"爱国者治澳"的选举法律制度。这些目标在澳门本地立法层面可以完成,无须动用中央权力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

 对照选举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对选举法做出与时俱进的修改完善,是澳门历次修改《行政长官选举法》和《立法会选举法》形成的惯例,也是澳门推进选举制度优化、保障居民民主权利行使的重要特点。这次选举法修改,除了完善资格审查机制外,在加强遏止违规行为、优化选举管理程序作出技术性修订。这些修订将有助于维护选举管理秩序、加强居民权利保障,推动澳门选举制度设计更加科学合理。这些修订将有助于进一步维护选举管理秩序、加强居民权利保障,推动澳门选举制度设计更加科学合理,建立起一套符合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求、与澳门"一国两制"相适应、落实爱国者治理的本地选举制度。 

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澳门大学法学院教授  王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