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参众两院议员实在太喜欢长臂管辖和双重标准。说的是近日5名来自美国两党的国会议员提出所谓“法案”,拟针对香港49名国安法法官、检控官和官员,当中包括以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为首的28名国安法指定法官丶以律政司司长林定国为首的17名政府检控官员丶警务处处长萧泽颐丶国家安全委员会秘书长区志光,以及曾参与暴动及示威案的前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副庭长杨振权和外聘大律师吴美华。
根据“法案”,美国白宫在“法案”通过后的 180日内,须根据《马格尼茨基法案》丶《香港人权与民主法》及《香港自治法》决定是否向上述人士实施制裁;若白宫拒绝,便须解释。这是个别美国国会议员赤裸裸的长臂管辖。笔者呼吁港人对这些议员的倒行逆施、予以强烈谴责。
香港官员和司法人员依法检控扰乱香港治安人士,纯属特区内部事务,与这些美国国会议员何干?美国国会议员此举纯粹是恫吓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关人员。此举十分卑劣,无耻,唯恐香港不乱,唯恐香港不能继续成为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蚁穴。这是美国国会议员把美国的金融服务武器化的霸权行为。
诚如特区政府发言人所指出,“维护国家安全是属于主权司法管辖区的内部事务,《香港国安法》的成功落实,让广大市民生活和经济活动迅速回复正常,营商环境得以恢复,但美国政客对有关实况执意置若罔闻,更公然叫嚣向履职尽责的特区人员作出所谓“制裁”,拙劣政治戏码和卑劣用心昭然若揭。”
这批美国国会议员难道认为香港继续如2019年般动荡不安,会对美商在内的外国商人有利?一个社会若不稳定,何来繁荣?没有繁荣,外商又如何在香港赚取利润?
至于双重标准,最近的例子便是2021年 1 月美国国会山庄暴动事件。事后美国政府对暴徒提出检控,美国法官亦予以重判,有些暴徒甚至被重判 22 年。为何美国国会议员不能容忍有美国人以暴力冲击美国国会;却反对香港特区依法对冲击香港治安的黑暴予以检控和判刑?冲击美国国会便重判,冲击香港立法会和治安,便是“美丽风景线”,不应检控;这不是双重标准,又是什么?
有份提出所谓“法案”的美国国会议员又在其声明中指鹿为马,抺黑特区政府说:检控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案是最新“不幸个案””。这又是另一干预香港特区法治的显例。特区法院依法审理黎智英,完全合理合法,天经地义。黎智英的所作所为,罄竹难书。像黎智英这样的行为,若同样发生在美国;美国的司法部门会容忍?十年前的2013年,美国政府前特工斯诺登只是披露美国政府大规模窃听民众的文件,并没有如黎智英般持续煽惑和引起对政府的憎恨;美国政府负责人便大动肝火,全球通缉斯诺登。故此个别美国国会议员对黎智英案的“关注”,只是美国政界双重标准的又一体现。
诚如特区政府发言人指出:“(国安)案件不会因涉案者的职业及政治理念,而在处理上有所不同。”。“任何国家、组织或个人,企图利用政治力量干预香港特区的司法程序,都是破坏香港特区的法治行为。”特区政府一贯尊重和保护市民的言论自由,但必须在法律框架下进行。不能触犯法律,更不能藉暴力及爆炸物来表达政见,危害香港的稳定。这也是全球各国包括美国在内的做法。上引2021年1月美国国会山庄暴乱案,便是显例。
香港不应成为危害国家安全的蚁穴,更不应任由社会动荡不安。《香港国安法》通过及生效以来,立竿见影,黑暴偃旗息鼓,抱头鼠窜。只有习惯干预和宰制别国的美国国会议员才不想见到香港稳定,不想见到香港实行法治。港人应团结一致,对美国国会议员的卑劣又徒劳的行为,予以强烈谴责。
作者为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香港株洲联谊会名誉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