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4月16日电(记者 沈而忱)由中评智库基金会、中国评论通讯社与“就是敢言”青年组织联合主办的第九届中评智库青年论坛“爱国者治港与青年建言”日前在中评社香港总部举行。“就是敢言”执行主席陈晓锋以《爱国者治港:政治忠诚VS政治中立》为题发言。陈晓锋指出,香港回归后,特区政府继承了港英政府的“政治中立”原则,却未能有效将其与“一国两制”相适应。因此有必要完善公务员的宣誓制度,从公务员培训和考核入手,让他们认识到“政治中立”的前提是“效忠特区”。
陈晓锋表示,随着“爱国者治港”原则的深入推进,其中最重要一环,即选举制度的完善已经进入本地立法的关键环节,如何在法律上确保“爱国爱港者治港,反中乱港者出局”也考验着本地立法者的智慧。法律具有滞后性,反对派也会因应各种新的变化,在手法上作出适当调整,这给未来“爱国者治港”原则的贯彻落实带来巨大挑战。
陈晓锋提到,“居安思危”这一成语凝结着深刻的历史经验。我国古代社会就有这样一种现象发人深省:一方面,曾出现过“文景之治”、“贞观之治”等繁荣时期﹔另一方面,紧随繁荣而来的是危机、衰退、灾难以至王朝的覆灭。《香港国安法》颁布实施以及选举办法修订后,香港步入了由乱及治的新阶段,但我们必须冷静思考:如果未来香港社会再次出现大规模示威,治港者应该如何响应“民意”?如果香港选举出现无组织或bewater式(即不被形式拘束,像水一样流动、软性)的“投白票”、“投废票”行动,选举的正当性该如何诠释?
确保治港者“政治忠诚”
陈晓锋认为,无论是“爱国者治港”原则的贯彻落实,还是新选举办法有条不紊的推进,关键都在于人。如何确保治港者的“政治忠诚”以巩固“爱国者治港”的有效落实对未来香港管治尤为重要。“政治忠诚”不是单纯地指“忠心”,它应该具有更高层次和更高要求。“政治忠诚”应该包括从政理想信念的坚定,以及良好的管治和服务能力两方面。
如何确保从政理想信念的坚定?这是一个动态过程,不是一时一刻就可以断定某个人的理想信念是否坚定。理论上来说,从政理想信念是从政者实现政治抱负和服务社会的崇高精神,在实践中难以量化衡量,因此,只能从制度上加以规范和限制。比如通过健全从政者或公务员入职后的培训及考核机制,完善他们履职期间的述职、问责和退出机制,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加之提高待遇,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加入。
如何培养良好的管治及服务能力?香港公共事务的服务能力非常好,高效廉洁、高度透明,但一涉及到政治问题,香港的公共事务人员马上就变得无所适从,难以处理。然而,政治素养(学术上也叫公共管理素养)却是良好管治及服务能力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如果不对这方面进行重视,未来香港依然出不了政治人才。
对此,陈晓锋提出三项建议:一是构建青年政治人才库,从小开始培养、培育及储备未来特区政府管治人才;二是完善政治“旋转门”制度,不拘一格从企业、社团、高校、智库等吸纳人才;三是建立与国际组织、内地和香港从事公共管理人员的交流和挂职制度,以体验式学习形式互相了解两地公共管理情况的不同,例如大湾区的公务员可以互相交流任职,促进两地政治文化的沟通,也便于进一步相互理解,换位思考。以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沙岭坟场事件为例,这其实是香港政府经过了很长时间的策划、论证之后做的决定,从科学性来说或许很到位,但从大湾区的角度来说显然令人无法接受。陈晓锋认为港府应该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地向公众解说,避免政治化。
破除“政治中立”迷思
陈晓锋表示,“政治中立”是指西方国家规定文官在国家政治活动中保持“中立”立场,即文官不参与政治活动,相对各政党、利益集团居“公正”、“超然”地位,不介入政争漩涡,保证文官摆脱党派、种族、宗教等方面的纷争,使文官客观、公正、独立地为国家服务的制度。文官的政治中立是同政治制度中的多党制、有限政府制相配合的制度,是为了保证多党制之下的政策连续性,保护政府一般行政人员免受政治变迁的冲击而建立的。美国、日本、德国等国禁止文官参与政党的一切活动。英国中级以下的文官在部长允许下可以参加政党,担负一定职务和发表有关政治言论,但高级文官则要尽量避免参加政党活动。法国采取折衷方案,允许文官在工作之余参与政党活动,但要遵守“克制保留义务”,在工作中保持绝对“中立”。
陈晓锋提到,香港的“政治中立”原则由港英政府引入,由于香港没有“政党轮替”,因此香港的公务员在维持“政治中立”前必须“效忠港督”。按照《英皇制诰》和《皇室训令》的规定,公务员的任命和升迁全由港督决定,拥有决策权的高级官员通常由英国政府直接委派,负责执行决策的本地官员则由殖民政府招募和管理,所有官员必须对港督负责;直到上世纪八十年代,才基本实现了公务员队伍的本土化,而此前植入的“政治中立”原则,表面上看似“去政治化”,实际上是加以强化了行政官僚对港督的忠诚度,从而减低对殖民统治的威胁。、
陈晓锋说,香港回归后,特区政府顺其自然地继承了港英政府的“政治中立”原则;然而,当局却未能有效将其与“一国两制”相适应,也未能好好说明“政治中立”必须以“效忠政府”作为前提的基本事实,导致不同政治阵营有机可乘。尤其是高官问责制实施之后,公务员甚至认为他们没有义务协助问责官员从事政治工作,导致香港出现严重的政治内耗。
陈晓锋指出,由此可见,有必要完善公务员的宣誓制度,改革公务员的委派、任命和升迁制度,从公务员培训和考核入手,强化其对“政治中立”的理解,尤其是必须认识“政治中立”的前提是“效忠特区政府”。根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香港是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香港的公务员毫无疑问是中国的公务员,效忠国家、效忠特区是公务员必须遵守的政治论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