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颂雄 立法会议员
近日输入外劳问题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有媒体报道内地看护员工透过“补充劳工计划”来港工作,被中介与雇主以合约内的“魔鬼条款”克扣工资。有内地来港工作的看护人员投诉,合约月薪原为14,150元港币,却被要求在到港打工前支付中介公司14,800元人民币作为中介费用,来港后更被本地院舍以“劳务费”名义克扣每月3,150元,最终看护人员实际只收到11,000元港币的工资。院舍更强迫看护人员开设本地银行户口,由院舍保管提款卡,再由院舍每月以现金支付薪金。如果有人不听话,院舍就会克扣当月人工,要员工就范。
表面上雇佣合约订明内地看护人员每日工作9小时,但实际上要做足12小时,休息、食饭时间欠奉,超时工作的工资亦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每小时只得30元。内地看护员工更要求在未有专业资格的情况下,充当须受专业训练的“保健员”职责。在雇主得悉受剥削的人员向工会和政府作出投诉后,即时解雇有关内地护工,及要求删除聊天纪录、禁止与外间通讯,直至返回内地为止。
个案相信只属冰山一角。 特区政府推出“补充劳工计划”,原本是想吸纳内地看护员工来港支援安老院舍的工作,减轻本地院舍人手不足的问题。但有中介及雇主钻“补充劳工计划”空子剥削外劳,劳工处应对症下药、做好监管工作,避免事件再次重演。
按照“补充劳工计划”,本地雇主需要为外劳提供住宿津贴,但事实上有外劳根本没有收到任何津贴,更被要求交付“劳务费”,变相扣减人工。为了杜绝“层层抽水”情况,处方须加强派员巡查透过计划聘请内地员工的院舍,了解内地员工的实际情况。如发现违规行为,要及时向雇主提出票控,罪成的更应禁止其聘请外劳的申请。处方亦要定期公布检控数字,对无良雇主发挥阻吓之效,不能让无良雇主再以五花八门的名目剥削内地员工。
劳工处亦可参考国安公署的做法,在微信、WhatsApp开设举报热线,鼓励外劳在劳工权益受损时大胆举报。为保障外劳的权益,处方应派员在出入境口岸架设服务台,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外劳增强自我保障意识。